我校肖*军等41位同学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二级学院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对肖*军等41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8日。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接收申诉材料电子邮箱:nzw@whit.edu.cn,邮件应署真实姓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