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校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推行公共体育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的意见》(皖教秘高〔201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我校在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中予以贯彻执行。
根据《标准》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
2.学生因病或因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实习、交流等)不能参加《标准》测试,可申请暂缓执行《标准》。
申请流程:本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1)→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签章→体育教学部审批。
3.学生因病或残疾可申请免予执行《标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注明免测。
申请流程:本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签章→体育教学部审批。
相关说明:
(1)集中办理时间:每年9月25-30日。
(2)需提供的资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单等);慢性病需要近期(半年)复诊结果;住院病人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3)联系人:体育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朱春老师。
电话:05535777694。
本通知附件可从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