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88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18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按时、规范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本次使用的平台采用2018年网络版。
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度为统计时段,本次采集的数据时段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时间、进度安排
2018年9月6日下午14:00,在南校区正德楼414会议室召开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请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相关部门平台数据填报人员准时参加。
9月7日-9月10日,2017年导入数据修订、审核;
9月11日-9月14日,数据源表新增数据采集、填报、审核、修订;
9月15日-9月21日,其他数据表(除表11.6)新增数据采集、填报、审核、修订;
9月22日-9月28日,表11.6数据数据采集、填报
10月8日-10月12日,数据汇总、整理、修订;
10月13日-10月15日,数据上报。
三、工作要求
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分工见附件2。
2.平台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院部的主要领导为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对本院部的关键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各院部须指派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平台数据的采集、整理与填报。
3.各院部在填报数据时,务必仔细阅读数据表中的注释与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中涉及“教工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栏统一按照附件3中规定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
4.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数据采集表中涉及的数据发生源在其他部门时,负责填报的部门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参与数据采集的部门要积极配合数据的提供并对数据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88号)
2.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
3.说明与帮助文件
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