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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正常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孙晓雷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7-02-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教务处教学管理常规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于2017年3月4日至5日组织学生正常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与地点安排

1、基础部、思政部、外语学院、信息学院和体育部公共课补考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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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共课补考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自行安排。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公共课补考时间可同时安排非公共课的补考。

3、以上时间段内,如有同时考两门科目以上的学生,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考试时间安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补考组织工作要求

1、补考名单由各二级学院从电子教务系统下载核对并通知相关学生。各考场提前打印出编有序号的补考学生名单(供补考学生签到);已转专业但以前仍有考试不合格课程的学生,此次也需由原学院安排补考;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补考安排表参照期末统一格式制表,制表人签名、制表日期及签章齐全,在2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补考相关教师工作量(出卷、监考、阅卷等)统计表请于3月1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务必提前要求相关教师出好补考试卷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送教务处付印,同时做好人员、场地和设备、耗材等方面的补考准备工作。

4、公共课补考用卷须由公共课教学部门统一提供,公共课教学部门在考试前应根据补考学生名单及补考课程进行出卷、制卷,再按各二级学院补考人数分卷(用档案袋封存,以便于保密及回收批阅)分发给各二级学院备用。公共课教学系部的教学秘书负责提前2天协调各二级学院具体考务事项。

5、考场要求按标准考场安排,每考场监考教师不少于2人。各二级学院的教室应有专人负责开放,不得贻误考试。

6、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重申考场行为规范,考前监考教师必须对学生宣讲考场纪律,逐个检查核对考试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的有效性,严防代考等作弊行为发生,加强事前监督,端正学风和考风。

7、所有补考成绩于3月10日前录入电子教务系统,同时提交纸质记分册到教务处。电子教务成绩录入系统将于3月10日0点整自动关闭,逾期成绩不能录入。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加强责任心,通力协作,做好本次毕业前补考组织工作。需要教务处考务部门协调的特殊事宜请务必事先通报,以免疏漏。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