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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晓雷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6-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6〕21号,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6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按时、规范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说明

1. 本次使用的平台采用2016年网络版。

2. 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度为统计时段,本次采集的数据时段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二、 时间、进度安排

2016年9月9日下午14:00,在南校区正德楼414会议室召开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请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相关部门平台数据填报人员准时参加。

9月10日-9月16日,数据源表采集、填报;

9月17日-9月21日,数据源表审核、修订;

9月22日-9月30日,其他数据表采集、填报;

10月8日-10月13日,数据汇总、整理、修订;

10月14日-10月15日,数据上报。

三、 工作要求

1.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分工见附件2。

2. 今年的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各教学部、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院部的主要领导为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对本院部的关键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各院部须指派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平台数据的采集、整理与填报。

3. 各院部在填报数据时,务必仔细阅读数据表中的注释与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中涉及“教工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栏统一按照附件3中规定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

4. 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数据采集表中涉及的数据发生源在其他部门时,负责填报的部门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参与数据采集的部门要积极配合数据的提供并对数据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6〕21号)

2.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

3.说明与帮助文件

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

附件1: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6〕21号).docx

附件2: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xls

附件3:说明与帮助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