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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级新生学生证、校徽及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发布者:季双双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9-11-0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19级新生学生证、校徽及火车优惠卡的发放工作定于11月份进行(含国际交流、社招班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证、校徽的领取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通知各班班长于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11月8日(星期五)至教务处领取学生证及校徽。领取地点:南校区行政楼423室。联系人:方梁羽。

学生信息填写

1.学生证和《2019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的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且两者信息一致。学生证填写注意字迹端正、清楚,切勿涂改

2.学生证采用近期两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一次性贴好;

3.入学年月填写“2019年9月”,发证日期填写“2019年11月”;

4.各二级学院下载打印通知的附件后分发至班级,由需要乘坐火车的学生本人填写。“家庭地址”只需填写省市(县),如“江苏徐州”、“北京”、“安徽当涂”即可,“购票区间(家庭)”填写火车站站名,但不要出现“站”字,具体名称参考《全国火车站名单》填写离家最近的火车站,且两者必须吻合。如家庭地址发生变化,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相关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的复印件。

学生信息审核

1.填写后的学生证由班长收回,经辅导员统一审核注册后,上交教务处盖章;

2.《2019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和《新生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请于2019年11月19日前将有二级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报送教务处,同时将《2019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至教务处方梁羽老师的企业邮箱(fangliangyu@whit.edu.cn);

3.学生证、火车优惠卡的审核工作实行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制,由辅导员(班主任)逐一具体审核学生填写的内容(学生家庭住址、乘车区间)是否真实;

4.新生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按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没有取得学籍,不予办理优惠卡。各二级学院需敦促相关学生按规定及时缴费和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学籍。

学生证、火车优惠卡发放使用

1.学生证经审核注册后上交教务处,加盖学院钢印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使用。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学生证的学年注册应按相关要求在各二级学院完成,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注册章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本人加盖,不得交由他人代办;

3.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无铁路路线的不予办理火车优惠卡;

4.未注册的学生造成火车优惠卡办理超过时间限制的无法补办,责任自负;

5.火车优惠卡必须粘贴在学生证中指定贴卡处;粘贴后无论正斜,严禁揭下重贴;切勿将优惠卡折叠、被水浸泡;学生在购买火车票时,学生证中不能夹带非接触式IC卡;如因学生人为因素造成优惠卡损坏、失效,责任自负;

6.火车优惠卡内存有乘车次数4次,购票时由火车站售票人员划减;每学年由班长统一将学生证收回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充值4次;火车站只对贴有“学生购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出售火车优惠票(没有粘贴在学生证上的优惠卡无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

2.新生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

3.火车站站名字典(20191105)

教 务 处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2019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xls

附件2:《新生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xls

附件3:《火车站站名字典(201911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