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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季双双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9-04-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现将本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南校区二年级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

2.本校教职工,自愿报名。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4月18日至4月30日。测试从5月开始,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缴费标准:学生25元/人,教职工50元/人。

3.学生报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由各院学习部部长负责组织。应试人准确填写《批量导入系统信息表模板》中的必填信息:“姓名”“身份证”“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学院××专业××班级)”“职业(只能选择师范生、非师范生和其他)”“电话”并认真核对。电子表格中部分选项为下拉菜单,请点击按钮进行选择,不得手动输入。

三、有关说明

1.请应试人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需刷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应试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报名时无需提供。

2.请应试人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半小时进入候测室,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规定。如应试人不能按时参加测试,则视为自动放弃。

3.应试人应自觉遵守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测试的应试人,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成绩查询

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一个月可查询。测试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到各学院学习部领取。

联 系 人:申睿

联系方式:0553-5775608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报名登记表(简表).xls

批量导入系统信息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