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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发布者: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25-11-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以生为本”理念,建设服务型、融合型、增值型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培养有尊严的劳动者、有创造力的技术家和有幸福感的生活者,充分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为符合条件学生提供转专业机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及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公平公正原则:学校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教学资源承载条件,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按核定接收名额完成转专业计划。

第二条意愿尊重原则:学生原则上应在招生录取的专业学习,热爱所学专业和对应的产业与职业。确有需要转专业时,在符合本办法的前提下,可自愿申请转换专业。

第三条资源优化原则: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与稳定性,避免学生对专业选择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同时在学校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积极接收转专业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第四条对于取得本校学籍的一年级新生,确有需要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因罹患疾病或存在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诊断确认,无法适应原专业培养要求,但具备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条件者;

第五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六条各类教学改革需要:如大类招生分流、委托培养等,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学生专业。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转专业的申请。

1.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异常者;

2.专科层次入学时间超过一学期者,本科层次入学时间超过一学年者;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4.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招生时有特殊约定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等;

5.三二分段专业与五年一贯制专业的学生;

6.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7.应作退学处理者;

8.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9.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八条以下情况不得相互转专业,包括:

1.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

2.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招生专业;

3.普通高考招生中历史组与物理组专业;

4.南陵校区专业与其他校区各专业;

5.专业学院各专业;

6.不同培养层次专业。

三、工作程序

第九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专科层次学生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三周启动,本科层次学生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三周启动,具体程序如下:

1.计划制定阶段:根据各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学生报到率及自身教学资源情况,填写《二级学院可接收转专业情况统计表》,将可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名称和学生数等交教务处统筹,形成转专业计划;

2.申请填报阶段:教务处在官网公示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名额。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批;

3.资格复核阶段: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经辅导员和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汇总,同时填写《二级学院同意专业转出学生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复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

4.考核阶段: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将根据当年转专业情况制定,考核细则于考试前一周向考生统一公布;

5.审批阶段: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

6.通知阶段:教务处将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学生、相关学院和部门;

7.转班阶段: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班登记表》,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第十条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班登记表》,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四、其他说明

第十学生应充分认识专业间的差异和转专业工作的严肃性,谨慎申请转专业。一旦获准转专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撤销申请。

第十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修读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后方可毕业。

第十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且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其相应学分及成绩在专业转换后予以互认。

第十学生在转专业申请未获学校批准前,须按原专业完成报到注册并参加全部教学活动,不得以拟转入专业学生身份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费。

第十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的不予退换。

第十学生申请在本学院内转专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工作截止日期前,将完整申请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责任追究

第十转专业工作涉及的各环节,凡有弄虚作假及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据相关文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立即终止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学校对学生违纪处分管理的相关文件从严处理,相关处分决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