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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中心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者:教务处网站 审核人: 发表时间:2012-12-05 来源: 浏览次数: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档案管理规定 

高等职业院校的实验实训中心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有着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为了建立和完善实验实训中心的档案,使其规范化和科学化,正确全面反映实验室建设的历史,特制定本规定。

一、 实验实训中心档案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原国家教委[1994]4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实验实训中心档案归档的范围应遵循自身的历史性、社会性、综合性和适用性的原则来划定,以有利于学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发展为前提。

三、 实验实训中心批准建立或撤并、改组等的依据文件,各类考核评估材料,实验室先进评比和得奖材料,各项规章制度,室内改造用的电路布线图,水、电、气管道布局图,以及一些特殊技术安全的设施施工图等均属于归档、建档的范围。

四、 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的帐册、卡片,增置、报废、外调及内调单据等凭证,低值耐用品的帐册,国内外赠送仪器设备的材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价在五万元以上)的技术资料、论证报告、使用记录及测试样品的数据分析记录等均属归档、建档范围。

五、 在实验实训中心经费管理方面,各类经费申请立项报告,经费使用报告,购买仪器设备的清单,以及经费使用效益报告等均属归档、建档范围。

六、 在实验人员管理方面,实验人员技术培训及执行情况记录、人员考核材料、人员晋升记录、重要的工作日志等均属归档、建档范围。

七、 在实验教学管理方面,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教学实验的卡片、实验教学法、实验技术的研究及其成果、新开实验的报告、更新实验的改造报告、自制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报告及鉴定报告等均属归档、建档范围。

八、 在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项目管理方面,项目的立项报告、合同书及协议书,项目完成的鉴定报告,专利申请材料等均属归档、建档范围。

九、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如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软盘、模型等,也应属归档、建档范围。

十、 实验实训中心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要求每位实验实训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时时事事处处都要有档案意识,系主任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各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十一、各实验实训中心档案内容属院档案室归档建档的材料,由系集中统一上交院档案室,其余材料归存于各实验实训中心,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 实验实训中心档案管理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材料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