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扩大系部自主管理权,提高管理效率,学院将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切块下放到各系部管理使用。为规范该项经费的使用,保证教学实验实训设备完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分为三块,分别为划拨到各系部的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公共教学设备维护费以及大修理费用。
(一)划拨到系部的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主要用于各系部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实训设备(含各系部管理的机房设备、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内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护费用、日常维修更换的易磨易损件、零部件及维修人工费(原则上不得开支校内人员劳务费)。
(二)公共教学设备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共多媒体教学设备、网络设施、多功能报告厅等公共教学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图书信息中心管理使用。
(三)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以及超出系部维修经费预算的大批量维修不在以上经费使用范围内,可由所在系部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院领导研究解决。
(四)科研项目采购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由科研项目经费支出。
二、经费提取标准
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总额按学院上年度末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的千分之五计提。由财务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提出分配方案,报院领导批准后,在当年部门包干经费中安排。
三、经费使用规定
(一)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分配预算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按年度下拨到各系部,各系部负责人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二)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的使用要有完备的审核和财务报销程序。
1、各系部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使用时应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报销程序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包干经费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2、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要履行严格的报修程序。
(1)各系部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进行设备维修,应认真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单》,并于每学期末将记录单报教务处设备科备案。
(2)设备维修需更换零部件的要实行以旧换新,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内的零部件采购应严格执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800元以上的零部件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手续。
(3)对于一次性维修费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系部须事先提出具体维修方案并经设备管理部门认可后方能实施维修。
(4)超出系部维修经费预算的设备大修,由系部以书面形式专题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对维修方案进行论证后,报院领导研究解决。
3、对于人为原因或因管理不到位而损坏的仪器设备,按《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后再进行维修。
4、图书信息中心管理的公共教学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也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经费使用监管
(一)每学期末各系部、图书信息中心将本学期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使用情况以及设备完好率等数据汇总后报教务处设备科备案。
(二)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系部及公共教学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监管。每学期末对各部门设备维修记录进行审查,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情况,对各系部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及设备维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系部下一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切块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单》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单
系部: 实验室: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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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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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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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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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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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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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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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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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设备使用情况(填写近2年该设备承担的教学及科研任务,设备承担的实验名称和教学量以及设备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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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方案(填写故障现象、损坏原因以及维修的具体方案和预算。2000元以上设备维修方案必须事先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
经办人: 系部负责人: 设备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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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记录 维修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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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内容
| 更换零部件
| 维修费
|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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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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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
|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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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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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结果及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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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证明人: 系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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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实验室,一份随单据交财务报销,一份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